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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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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5-09 14:55:06
  • 修改时间: 2022-05-09 14:55:06
  • 阅读量: 1007

2022年安徽省各地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经陆续展开,以下为安徽教师资格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教师资格网为你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告政策解读,考试必备资料,学员经验分享等,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安徽敏试教育。安徽敏试教育预祝大家都能蟾宫折桂,金榜题名,春风得意,载誉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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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 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精神,确保我省中小学教 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 予印发,请贯彻落实。

(此件依申请公开)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5月5日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精神,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面试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完善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联 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加强区域协同,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系统联动”的总体原则,健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坚决守住考试工作疫情防线, 确保“不因疫情影响考试,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

(二)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联防联控。要将考试疫情防控列 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考试疫 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和具体任务,形 成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 响应能力,做好突发疫情事件的及时处置。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市教育行政部门、 考点学校(含承担面试任务的学校和其他机构)是本地区、本考 点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对考试 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制度,确保 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对排查防控漏洞、加固防控重点、落实 防控要求,强化考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检查验收。要设立考点专 职防疫主考,全程把控考试期间人员健康监测、防疫物资保障、 疫情防控宣传和考试安全等关键环节,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响应 能力。要严格责任追求,对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玩忽 职守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结合各地实际,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提前返回报考考区备考,避免滞留异地耽误考试。 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应密切关注省教育厅、报考考区发布的 考试疫情防控公告,或提前联系考区所在地的疫情防控部门,了 解当地对外地返回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属地防疫管理。

2.考前14天,考生应尽量避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坚持 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 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健康码为非绿码或行程码带*等异常情况,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健康码转码 等工作。

3.考试前,考生须打印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 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携带至考点上交。

4.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出示考前48小时内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健康码和行程码, 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并保持合理间距。

5.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或隐瞒病情、病史、旅行史、接 触史、逃避防疫措施,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工作 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1.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坚持做好 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减少聚集活动。

2.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要接受体温、健康码、行程 卡等检测,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不带*、考前48 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或电子版)的,方可进入考 点,参加考试工作。

3.面试实施过程中,所有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 罩。

4.考试工作人员存在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 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点及考场设置

1.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

2.考试候考室、备课室要增大考生座位间距,尽量保持1 米以上距离,减少人员密度,考场应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

3.考试抽题环节、考生从备课室前往考场期间,人与人之间 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4.各考点须配备充足的专用隔离考场和考试工作人员,用于 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的考试。 隔离考场应设立在考点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建议:考生规模 2000人以下的考点,不低于1个隔离考场;2000-4000人,不低 于2个;4000人以上,不低于3个;并配备相应数量备用考试考 官。隔离考场的考生及相关考试工作人员在考点专职防疫主考及 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防护措施。

5.各考点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做好对候考室、抽 题室、备课室、考场及周边环境的消杀工作。考试结束后,各考 点还要再次做好考点及周边环境的消杀工作,使考点尽快恢复到 可正常使用状态。

(四)考试组织

1.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加强面试报名库与健康防疫数据库对接,及时准确掌握所有考生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

2.考前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提示考生自觉 执行防疫要求,减少考前14天聚集活动和跨地区流动。

3.考前有疫情的地区,可要求考生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 考试,核酸检测有效期须按照当地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执行。

4.各考点须制定考试入场流程,安排人员现场引导考生有序 入场,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应尽量 增加考试时考生和考官的距离,建议间隔在2.5米以上。

5.各考点在考生进入考场时,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 码核验等防控措施,收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 健康承诺书》。可以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 进行手部消毒。

6.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 试时是否佩戴口罩,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确定。

7.考试结束后,考点要尽快疏散考生,减少人员聚集。考点 要提前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出考场及在考场内部单向循环 的路线规划,避免人员交叉流动。

8.各考点应根据考生、考官、考试工作人员数量,配备充足 防疫物资,包括一定数量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手持式体温检测 仪及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洗手液以及场所消毒所需的 相关物资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各。

9.考点要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并配备充足专业医 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 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五)考试保障

1.考前须对考点所有部位进行全面消杀。各考点提前对考场 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并指定专人对各个考场、相关设施、楼 道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场所等进行清洁消毒。考试期间,间隔一 定时间对桌面、门把手等高频接触区域和部件进行消毒,每天考 试结束后,考场开展一次全面卫生消杀工作。 2.接送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 测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应开窗通风。

3.集中接送考生的车辆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并相对固定,乘车 人员也应尽量相对固定,且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4.接待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集中食宿的宾馆、招待所必须符 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 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

5.集中食宿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须实行分餐制,就餐时须 保持安全距离。

三、严格规范,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1.考生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在治 疗或隔离期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时,如测量发现体温超过37.3℃(含),可适当 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次测量体温仍异常、 本人坚持参加考试的,考试工作人员及时向考点专职防疫主考报 告,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允许考生参 加考试。允许参加考试的,征得考生同意后,在合适时间安排其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考生入场时,如发现考生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的,及时 向考点专职防疫主考报告,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专业评估,综 合研判是否允许考生参加考试。允许参加考试的,征得考生同意 后,在合适时间安排其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试期间,若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 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 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在半天考试结束后,安排考生在备用隔 离考场考试。

5.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异常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医用 外科口罩,隔离考场的考试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 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考场必须全程保持通 风和空气流通。专用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要 求,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要求执行。

6.当次考试结束后,考点专职防疫主考须对所有在专用隔离 考场考试的异常考生进行检测诊断,安排相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7.异常考生考试试题、备课纸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 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处置,须上报的应单独记录、封装上报, 须就地留存的应单独记录、封装存放。

8.各市教育局应有针对性开展应对疫情突发事件培训和演 练,做好考点和卫健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9.考点考前如遇突发疫情,条件允许时,可采取“横向平移” 的方式替换考点;也可采用“纵向平移”的方式,适当调整考生 面试时间灵活解决。有关变化情况需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公 众号、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告之考生。

10.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思想琉导 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受理考生退还报名费申请、已通过笔试科目 成绩有效期延期等工作。


源标题: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源链接:https://jtj.anqing.gov.cn/zwgk/tzgg/gztz/200163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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